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信用管理制度的日益健全,纳税信用的“含金量”越来越高。对于集团企业来说,良好的纳税信用逐渐成为一笔重要的无形资产,纳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融资、投标等方面都可以享受更多优惠和便利。因此,集团企业有必要关注成员企业的纳税信用情况,建立起系统、规范的纳税信用管理体系,进而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短板一:忽视成员企业纳税信用
实务中,集团总部通常十分重视自身的纳税信用。但是,由于集团体量大、组织架构复杂,有些成员企业的纳税信用管理能力不强,进而拉低了集团整体的纳税信用水平。2020年深圳市千户集团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也印证了这一现象。结果显示,2020年度深圳市千户集团总部企业中,约有三分之二纳税信用评级为A级;但是这些千户集团的成员企业中,纳税信用评级为A级的企业占比却只有35%左右。
一家大型千户集团企业的财务总监告诉记者,该集团仅在深圳市就有200余家成员企业,如果一户户查询、汇总各家成员企业的纳税信用情况,不但工作量大,而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但是,如果由成员企业自行管理纳税信用,各家企业的能力、水平各不相同,难免会出现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可以说,更好地管理成员企业的纳税信用,是集团企业的难点问题之一。”这名财务总监说。
在发现这一问题后,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积极探索,面向91户总部在深圳市的千户集团企业推出了“集团式”纳税信用提示服务,全面归集各家千户集团在深圳所有成员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和具体扣分指标,并及时推送给集团总部,便于总部清晰掌握成员企业的纳税信用情况,进而加强内部管理。
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干部提醒,随着“信用+风险”新型监管模式的建立,集团企业总部及其成员企业在税收遵从方面的联动将更加紧密,集团总部有必要自觉加强对整体纳税信用的管理。具体来说,对于纳税信用等级较高的成员企业,要鼓励其继续合规管理涉税事项,并结合企业的业务流程等情况总结内控经验,供其他成员企业参考;对于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成员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扣分点,从企业内部业务流程、人员配备等方面寻找不足并及时改进。同时,成员企业在遇到涉税风险较高的业务时,集团总部也可及时提供技术支持,以免因成员企业税务处理不当影响集团整体税收遵从水平。
短板二:不熟悉信用复评政策
过去许多年,深圳市A集团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一直被评为A级,可是2020年度的纳税信用等级却降到了C级。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纳税服务科干部王天宇关注到这个异常情况后,通过数据排查发现,A集团的主要失分点在“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这个指标上。为了解具体情况,王天宇及时与A集团财税人员取得联系,原来企业是因为客户的原因导致多张发票丢失,累计扣分,最终纳税信用等级降到C级。财税人员还告诉王天宇,最近A集团计划参与一个项目的竞标,纳税信用被评为C级,企业很可能因此错失竞标资格。
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发布),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作出评价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评。A集团的情况是符合复评条件的。在王天宇的辅导下,A集团提出了复评申请并按规定及时提供了关于不存在丢失发票责任的证明材料,不但纳税信用等级复评至A级,而且顺利参加了项目竞标。
实务中,一些企业的办税人员对纳税信用相关政策规定不够熟悉,有的虽然知道有纳税信用复评、修复机制,但是对具体的政策、应用情况掌握得不够。对此,王天宇提醒,集团企业应深入学习纳税信用政策,定期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了解当前年度扣分指标、年度评价情况。如果出现非自身原因导致的信用指标失分、直接判级适用错误等情况,可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如果企业确实因自身原因造成信用指标被扣分,应当尽早纠正失信行为。对于符合修复条件的行为,越早修复,可获得的分值越多。
短板三:涉税业务细节处理不到位
集团企业要想保持良好的纳税信用,功夫应下在平时。从2020年深圳市大企业纳税信用指标扣分情况来看,有的企业在处理涉税业务时,容易忽视一些细节问题,导致纳税信用指标失分。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深圳市大企业纳税信用扣分率排在前三位的指标包括: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占比12%),未在规定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开立(变更)账号(占比4%),未按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占比3%)。
集团企业具有业务多元、成员企业众多、运行模式复杂等特点,如果企业办税人员配备不足或业务不够熟练,很容易因细节问题导致纳税信用指标被扣分。针对这一情况,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通过定期抽取大企业纳税信用数据的方式,精准定位失分原因,并形成报告送达给企业。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干部提醒,集团企业应当用好这份报告,进一步完善税务内控建设,提高税务合规水平。尤其要关注涉税处理中容易忽视的细节问题,比如空白发票管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