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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咨询: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哪些税费可以缓交? |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三、、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七、本公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建议纳税人根据上述文件条款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 | 来源:源旭财税 时间:2021/11/23 16:41: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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