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的条件
1.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合的经营资格;
2.拥有相应的户外广告媒体所有权;
3.广告发布地点、形式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4.户外广告媒体一般不得发布各类非信息,有特许需要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广告登记证办理的程序:
1.向发布地有管辖权的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申请应在广告发布前30日提出)。
2.提交《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并报有关登记所需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证明文件齐备后予以受理,在7日内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并由登记机关建立户外广告登记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