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企业有关经营范围 |
| 在居民住宅楼内纳入允许类的经营范围如下: 1、劳务类: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家务劳动服务;劳务派遣;翻译服务;家居装饰;房屋修缮、拆除、拆迁;电梯安装、维修;清洗保洁服务。 2、管理类:酒店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各类监理。 3、设计类:园林设计;装饰设计;服装设计;美术设计;商品设计;商标设计;装潢设计;工程勘察设计。 4、策划类:影视策划;营销策划。 5、咨询类:财务顾问;投资顾问;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咨询;造价咨询;其他信息咨询。 6、服务类:会议服务;刻字;展览展示;组织国内艺术交流活动;代收洗衣;代收彩扩;企业认证;代售各类票务;货运代理;专利、商标代理;评估机构;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测绘;税务代理;财务帐务、建帐制帐;文学艺术创作;经纪机构、婚庆服务、庆典服务。 7、技术类: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协作、技术承包;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 8、商业类:从事批发的企业。 9、种植类:各类种植。 10、开发类:房地产
| | 来源: 时间:2010/9/8 14:59:34 | |
|
|